2013-06-27 17:03:00 作者: 来源:华龙网 我要评论

作者:伤齿龙
就辞去李天一辩护律师一职,薛振源的解释是“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些原因不方便说,也不好说。”有知情人透露,“梦鸽要求太高,她要求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薛振源不愿写,压力很大。”(新闻链接)
李天一律师辞职拒正面回应,知情人称梦鸽要求高,这个描述里有内涵,其报道是相当具有技巧的,貌似既保护了“律师”的职业操守,又将内幕真相隐隐绰绰曝了光。行了,有知情人透露的这几句,我们已大致拿得准这个事件的脉搏了,伤齿龙用一个类似事件来比拟:这律师其实就是做不来刘铁男秘书当初“辩污”的那种事。
刘铁男秘书做了啥事?关注新闻的朋友都知道,在拿下刘铁男这幕大戏中,他的秘书曾隆重出面帮刘铁男“洗刷”了一把(彼时,刘铁男得知举报事件后,通过秘书王勇要求当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对外表态,称举报纯属造谣污蔑。此一“辩污”,将刘铁男说得啥事都木有,还要追究举报者法律责任,而最新跟进新闻是,这个秘书也将自己“赔”了进去。
类似的,“梦鸽要求律师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乖乖,这分明也类似刘铁男案之“辩污”,病急乱投医,为撇清自身无所不用其极,完全就是逼律师撒弥天大谎,将难言之隐一洗了之啊。其一,作为委托人,梦鸽在这里俨然以身家名气堆积而来的胆气,企图将真相完全抹杀,有可以无,大可以小,并且视律师为家丁,为自己的私家新闻发言人,以为可以任意驱使,任意涂沫,完全无视律师再怎么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他还得有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底线啊。
换句极端的描述,律师再怎么歪嘴和尚念倒头经,譬如将李天一辩护成“完全是被那女子强暴了”,只要他拼命圆得住这个强盗逻辑,他也可以去费尽三寸不烂之舌,滔滔不绝卖弄所学,但,将“在现场”辩为“不在现场”,他挨不起控方“证据出示”的简单一击,作为著名律师如此低劣地败下阵来,他也丢不起这人呐。
其二,作为母亲,梦鸽这是一条道走到黑,将那溺爱杀子路一以贯之,不晓得回头了,冷眼旁观的人几乎都对此洞若观火,李天一之所以走到今天,其主要一条,便是摊上了只懂高歌不懂教育的父母,只有梦鸽还不知道,对儿子真正的救赎,只能是让他受到罪罚相当的惩处,才能期待有一个可以谨慎乐观的未来,任何另类手段的遮天蔽日,指鹿为马,白马非马,轮奸非奸,都只能是继续将儿子往深坑里推,如果真的成功打捞出了儿子,捞来的也不会是一个知法守法的良民,只会捞来一个继续胡作非为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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