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7 11:10:00 作者: 来源:商都网 我要评论
李天一律师请辞 轮奸案无力回天
稍事平息的李天一轮奸案,经过长达4个月的审讯之后,作为李天一代理律师的薛振源却在关键时刻辞去代理律师的工作。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薛振源有苦不好对媒体说。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记者随后多次联系梦鸽和李双江,他们都对薛振源辞去代理律师工作不予回应。
律师请辞:难度太大 无力回天

前晚,记者联系上了薛振源本人,他向记者证实,自己确实已经向李天一的母亲梦鸽辞去了代理律师工作。
记者问薛振源律师,“是什么原因请辞?”薛振源说:“是我们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们有些不方便的不好说的原因,双方解除了相互的关系。”“你是什么时候请辞的?”“5月30日。”“你们解除相互关系,有没有其他原因?”薛振源回答:“没有任何原因。”当记者再次问:“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具体案情是什么?目前,审理了没有?”薛振源谢绝了提问,始终不愿透露案情。有知情人透露,“梦鸽要求太高,她要求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薛振源不愿写,压力很大。”
记者随后多次联系梦鸽和李双江,他们都对薛振源辞去代理律师工作不予回应。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薛振源有苦不好对媒体说。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
作为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振源擅长打离婚纠纷、信息网络传播、著作财产权纠纷等案件,其代表性案件多和传媒有关,且称所代理案件均为胜诉或和解。
据了解,李天一涉嫌轮奸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因考虑到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刑诉法和相关解释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新规定来看,该案件将不公开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的侦查羁押一般不超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个月。目前,6月份正是该案的一个时间点。
李天一轮奸案: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及其他4个男孩儿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而事发前,李天一则因打人事件,刚刚被解除教养。
2011年,15岁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2012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因此网友在转发之余也纷纷感慨“这孩子坑爹”。
李天一判刑或将超过十年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于飞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人以上轮奸的”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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