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师请辞:寄语梦鸽,别再“要求高”了

2013-06-27 10:21:00    作者:吴晓华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李天一 请辞 辩护律师 李双江 压力
[提要]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薛振源近日向记者证实,已向李天一的母亲梦鸽辞去了辩护律师工作。(6月26日《华西都市报》)  知情人士的话,有两个关键的语句,一是“涉案太深”,一是“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耐人寻味。

  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薛振源近日向记者证实,已向李天一的母亲梦鸽辞去了辩护律师工作。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薛振源有苦不好对媒体说。案情其实是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6月26日《华西都市报》)

  知情人士的话,有两个关键的语句,一是“涉案太深”,一是“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耐人寻味。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律师的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当事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涉案太深或者太浅,都不能成为辞去辩护律师工作的理由。显然,根源应该在梦鸽的要求方面,“难度比较高”,话虽含蓄,局外人不难明白其中涵义。在此语境下,辞去辩护工作,是薛振源律师的明智选择。

  当然,梦鸽完全可以寻找新的辩护律师,只是新的辩护律师是否能达到梦鸽的要求,很难说。这是今后的事,暂不论。从职业律师高调接案,到低调退出,梦鸽的要求估计还蛮高。把话说明白一点,应该是往无罪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方面靠近。这使人很无语!“坑爹(娘)”的李天一,不是第一人,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人。凡属“坑爹(娘)”者,与其爹(娘)的教育大多有直接关系。否则,中国的“富二代”、“官二代”、“红二代”到“星二代”,多了去,犯事的毕竟只是少部分人。

  可悲的是,李天一“坑爹(娘)”已不是第一回了。早在2011年,年仅15岁的他,因交通事故纠纷殴打了一对夫妻,曾引起舆论哗然。当时他并无驾驶证,开着一辆没有牌照的宝马。李天一被劳动教养一年,李双江不得不公开为儿子的行为道歉。在媒体的采访中,李双江与梦鸽均在不同场合坦承,对孩子过于溺爱!

  让人诧异的是,从时间上推算,李天一此次性质严重的涉嫌轮奸案件距离他的劳教结束期不过几个月。这个海淀区书法协会最小的成员,这个年纪最小的“申奥大使”,这个13岁就赴美国沙特克圣玛丽学校就读的“天之骄子”,系列耀眼的光环,依然遮掩不住他身上的那股邪气。有媒体报道,李双江老来得子,对其异常宠爱,寄望甚高。梦鸽更是对其呵护有加,甚至在涉嫌轮奸案发生后,仍希望给他一个悔罪的空间。天下父母,哪个不爱自己的孩子?可梦鸽对孩子的爱,已经是远离常理的范畴了。

  本案为2013年初最为轰动的丑闻,又因为李天一父母的特殊身份,案件的影响被无限放大。任何人想对此案施加“压力”,估计不容易,因为法律的刚性规定与案情的透明度,达到了“比较高”的对接与统一,梦鸽“比较高”的要求,很难得到满足,顶多给李天一以“金钱与关系也许到时会有用”的心理安慰。在此寄语梦鸽:冷静接受法律的审判,别再“坑害”孩子了!(吴晓华)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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