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11:22:00 来源: 我要评论
3月31日,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气站和液化气站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警告,并当场下达书面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将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排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执法队员,来到位于北宫西街上的潍坊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第二加气站,对该加气站20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为了避免遗漏安全隐患,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意邀请来自潍坊港华燃气的相关专家陪同进行检查,专家对加气站里的各项资料和台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针对加气站里配备的一些安全设施一一进行了查看。
当天上午10时许,执法队员和专家来到潍城区的鑫达液化气站,对该液化气站的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可燃气体报警器、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这家液化气站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已经超期没有进行检验,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当场下发了书面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三日内整改完毕。
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副科长韩槟表示,潍城区辖区内,目前共有液化气站5家,天然气加气站14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燃气站点21处(次),发现安全隐患32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13份。针对存在隐患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列入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挂销号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夏斌堂介绍,自3月23日开始,他们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燃气站点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不断地检查,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同时,提醒各燃气企业要结合春夏季节用气的特点自己制定安全预案,严禁向一些过期未检验、不合格气瓶进行灌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夏斌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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