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0 14:57:00 来源: 我要评论
犯罪嫌疑人程某指认作案现场。
程某与宋某在杀鸭厂有一份高收入工作,但嫌弃该工作又累又脏,于是萌生贪念进行盗窃。两人单独或合伙在临朐县城盗窃电动车27辆,并以150元每辆的价格销赃。3月5日至7日,临朐警方通过调查锁定嫌犯,最终将盗窃、销赃的3名嫌犯全部抓获。
2月21日下午4时许,临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她停放在楼下的一辆电动车被盗。民警经调查走访,发现一名戴帽子、穿蓝黑相间羽绒服的男子当天下午2时30分在小区电动车停放处徘徊,趁机将受害人电动车的锁打开后骑走。
城关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特征,循线追踪,经过十余天的努力,最终锁定嫌犯为临朐县城关街道37岁的男子程某。3月5日早上,民警迅速行动,在程某家中将他抓获,并从其家中搜查出一辆被盗电动车。
程某供述,他伙同城关街道29岁男子宋某合伙或单独盗窃电动车,并将电动车销赃给马某。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于3月5日下午在宋某家附近将其抓获。3月7日,民警将经营电动车维修门市的马某(男,56岁)抓获。民警从3名犯罪嫌疑人家中和门市处共追回被盗电动车6辆。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与宋某在杀鸭厂相识,虽然收入较高,但两人嫌工作又累又脏,便萌生盗窃念头。2018年8月以来,两人携带多把电动车钥匙,驾驶摩托车往返于临朐县城的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将作案目标对准车型较老且未上锁的电动车,疯狂作案27起,盗窃电动车27辆,涉案价值1万余元,并以每辆电动车150元的价格销赃给马某。马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将电动车拆解后予以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宋某因涉嫌盗窃罪,马某因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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