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26日起首批申报

2019-03-20 14:36:00    作者:王叶妮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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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月19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发布《潍坊市2019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对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

  3月19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发布《潍坊市2019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对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

  明年申请需居住证

  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19年,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2020年起,申请人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凭居住证办理。

  在认定条件方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分为两个批次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3月26日8:00至4月1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1日8:00至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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