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年底了,法院忙着抓“老赖”

2019-01-28 19:33:00 来源:  作者:

  临近年底,一些“失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偷偷返回了家乡准备过年,或是因为天气寒冷躲在家中不再出门,这也是法院开展执行行动的最佳时机。1月28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以交通事故、腾房倒地等涉民生案件为主攻方向,开展了“猎赖行动”,目前,共完成司法网拍9件,成交额达958万元;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15人,执结案件88案,执行到位案件1308万元。

  

 

  凌晨6点被敲门,他“缩”进了床底

  2019年1月18日凌晨6点钟,执行人员在瑟瑟寒风中门口等了20分钟,才把赵某军家的大门叫开,但是,开门的不是赵某军,而是他的妻子。赵某军的妻子还告诉执行人员,“不在家,好几天都没回来了。”

  办案法官秦文广不信,仍然决定进去瞧个究竟。进屋后,秦文广带着同事们首先从卧室搜起:床上放着两个枕头,而且两个枕头对应的床褥都还有温度!这说明赵某军肯定在家。执行干警立刻对整个院落开展查找,偏房,厨屋、厕所,大家来来回回找了两遍,却没发现赵某军的影子。

  赵某军家的院墙不高,而且墙外一直有人把守着,他绝不可能翻墙溜走,那他藏哪儿了呢?秦文广不甘心白跑一趟,决定再找一遍。

  再次进到卧室的时候,秦法官瞥见床底下摆着三个纸箱,正好堵住了床的下沿,床下沿离地只有十厘米多一点。这么矮的空间,一个成年人是很难钻进去的,但秦法官不肯轻易放过这种可能性,便蹲下来仔细察看。他用强光手电一照,在床头和纸箱的缝隙处看到一双男士鞋,顺着鞋往上照,又看到一点裤脚。

  “出来吧!”秦文广对着床底喊:“别藏了,看见你了。”

  只见纸箱被推了出来,接着,一个人从床底慢慢地爬了出来,这人正是赵某军。

  赵某军是当天凌晨行动的第一个拘传对象,也是四起金融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2007年,赵某军与同村的赵某勇、赵某圣等5人组成联保小组,各自向银行贷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赵某军拖欠本金2万元,赵某勇拖欠本金3万元,赵某圣拖欠本金2万元,另外二人已经死亡。按照法律规定,这7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要由三人偿还,但此时赵某圣已年老体弱,几乎没有偿还能力,于是,还贷的担子都落在了赵某军和赵某勇的肩上。因为这是一笔划不来的账,两人一直不肯履行清偿义务。当天赵某勇也在家中被执行人员找到。

  将两人带到法院后,秦文广一再讲清利害关系,但两人一直无动于衷。法院遂决定对两人采取司法拘留,就在被送往拘留所之前,两人害怕了,随后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两人分别支付5万元,四起案件一次性执结。

  早上一开门,就碰上了法院执行人员

  1月25日早上8点多,坐在警车里的执行人员高巍看了看时间,心里有些怀疑,被执行人杨某可能真的不在家中,要不早就该打开店门营业了。

  2016年4月,杨某驾驶无证轿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张某受伤。2017年5月,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张某5万余元,但杨某一直没有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未查询到其名下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将杨某传唤到法院后,杨某只说是没钱,请求容他一段时间,此后杨某便不见踪影了。几天前,高巍等人好不容易打探到杨某在城南租了间商住一体的门店,便前往“侦查”,结果发现店里只有一个女店员。由此看来,杨某很可能只有晚上才会回来住。于是,高巍和同事们便想到了清早去堵杨某的门。不过,堵门不能明着堵,因为店门口装着摄像头,所以,最好是把警车埋伏在了不远处楼宇间的过道里。

  周边的门店已经陆续开门营业了,杨某的门店却还锁着,大家很是担忧起来,还曾怀疑已被杨某察觉。在担忧中又等待了半个小时,执行人员终于听到了从杨某门店传来的开门声。于是,大家立刻下车准备。

  眼见杨某即将钻进停在店前的一辆红色轿车,高巍冲上前去,一把夺过车钥匙,并将其控制住。但是,被抓的杨某始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任凭执行人员怎么说,他都坚持说没钱。

  能租得起门店,怎么会没钱?执行干警决定对杨某实施司法拘留,但即便如此,杨某还是哭穷。就在杨某被送拘之前,杨某的妹妹突然赶来,替杨某交纳了执行款。目前,执行款已经送到了受害人张某手中。

  

 

  纠纷近10年终调解成功,合伙人握手言和

  要与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也要想办法真正解决被执行人的难处。在“猎赖行动”开展的同时,该院执行局也调解解决了数起案件。

  2005年,董某联合王某、国某、于某等人共同出资建设连体花棚。建成之后,李某与其舅舅王某共同经营其中的东数第三间。该花棚东西占地9.5米,南北占地36.5米。后来,两人与董某就花棚南部长14.5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2012年4月,青州法院做出判决:判令王某和李某将其占用的花棚南端的137.75平米土地返交付董某,并赔偿董某经济损失18941元。两人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8月,潍坊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此后,两人一直未执行判决。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两人也有难处:花棚的出口在南头,而北头又被房屋堵着,如果把涉案土地交付董某,两人的花棚就被别人的花棚完全包围了,进不去出不来,花棚也就没法经营了。

  刘铁是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之处,他劝说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但他们都不配合。为此,刘铁提出,可以在南边的土地为被执行人留出一条侧道,再从北边的土地为董某找补。但是,两人栽种的是大型花卉,需要2米多宽的侧道,这就要占用涉案土地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因而董某坚决反对。刘铁又建议董某将涉案土地转包给两人,双方都表示同意,但在转包费用上,双方又产生极大分歧:董某要价17万,两人认为董某是趁火打劫,几次“谈判”都以失败告终。刘铁认为,这是因为双方之间互不信任所致,于是他让双方各自算算账,再给出价格的同时,也说出理由,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达成一致:由李某、王某向董某支付12万元,涉案土地由两人继续使用。

  青州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类当事人分歧极大的硬骨头案件,执行人员需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重重矛盾的夹缝中寻找利益结合点,努力拿出让当事人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凭着这种人性化的执行理念,青州法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执结腾房倒地案件8件,腾退房产13套、土地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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