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法院半年拘传拘留“老赖”58人

2018-07-27 07:50: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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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记者从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院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拘传拘留被执行人58人,被执行人到案后大部分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结案48件。

  2010年起,被告蔡某、孙某雇佣原告为其装修自有房屋及二被告所承包建设的房屋,截止到原告起诉之日,二被告共计欠原告工程款48780元。高新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王永兴工程款48780元,于2016年11月1日前付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蔡某、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状况,也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传唤被执行人到案后,被执行人马上主动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顺利结案,司法拘留措施解除。

  原告施某以前受被告杨某雇佣干活,被告以用于资金周转为由,以原告名义办理信用卡并由被告使用,自2013年7月至2016年正月期间共计支出29000元,后原告于2017年1月2日到被告家中催要,被告仅偿还了3000元,对剩余欠款拒不偿还。庭审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共计5000元。经审理,高新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偿还原告欠款26000元及利息、违约金5000元,共计31000元。判决生效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向杨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杨某既未自动履行又未报告财产,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经传唤到案,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司法拘留措施解除。

  26日,记者从高新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述两起案件,是今年上半年该院拘传拘留被执行人促成执行完毕的典型案例。今年上半年,该院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已拘传拘留被执行人58人,被执行人到案后大部分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结案48件。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院进一步加大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增加了执行干警人数并配备信息化装备,建成并投入使用执行指挥中心,实行执行局局长每天到执行指挥中心上班制度。

  该院执行局局长王明泽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确保到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并认真做好一案一账户、执行转破产、规范限高和失信措施适用等工作,坚决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和选择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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