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2018年上半年,省食品经营环节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豆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及餐饮具抽检273批次,合格254批次,合格率93%。
潍坊6家餐馆因使用餐饮具不合格被通报,这6家餐馆分别是,潍坊市潍城区南关张亮麻辣烫小吃店使用的餐饮具(碗、勺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市潍城区城关多福水饺店使用的餐饮具(碗、勺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高新区韩厨子炉包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盘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高新区张老坎时尚轻火锅店使用的餐具(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高新区张老坎时尚轻火锅店使用餐具(料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高新区外婆桥粥店使用的餐具(杯子)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潍坊高新区外婆桥粥店使用的餐具(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东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潍坊东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通告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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