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民王夕秋捡到一个装了现金、银行卡的钱包,他的孩子得知后,支持父亲归还失主,并写下一张纸条,希望失主以后也能够拾金不昧,传递正能量。4月17日,记者了解到,在诸城警方的帮助下,失物完璧归赵,而失主李先生也被年仅11岁的孩子的举动感动,表示一定会成为传递正能量的一份子。
4月16日下午3点左右,诸城市民王夕秋将自己捡到的一个钱包交给了失主李先生。钱包里,除了一叠现金和多张银行卡外,多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有人用稚嫩的字体,写着这样一段话:“叔叔,真幸运您丢的钱包被我爸爸捡到了,现在我们准备把钱包送到公安局,现在我们这样做了,希望您捡到别人的物品,请一定归还。”
写纸条的,是王夕秋的孩子。
王夕秋说,当天上午7点左右,他像平时一样到某小区附近摊点为家人购买早餐,当他走到路边时突然发现一轿车底下好像有个钱包。他拾起来并打开,看到钱包里面有一张居民身份证,还有百元面值的钞票一摞,还有不少张银行卡、购物卡。
看到这么多的现金和购物卡,王夕秋觉得失主丢失钱包后会很焦急,但因要送孩子上学便将钱包暂为保管并报警求助寻找失主。
到家后,王夕秋与11岁的孩子在吃饭的过程中随口问了一句:“如果你在路边捡到别人的钱包,里面装着很多现金,银行卡,你会怎么办?”孩子不加思索地说:“当然要还给人家了,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爸爸,你快给公安局的警察叔叔送过去吧。”
吃完早餐,孩子还从书包里的作业本上撕了一张纸,并写了一张小纸条让爸爸转交给失主。
接到王夕秋的报警电话后,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路派出所民警根据包内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查询失主,经过仔细查询,民警电话联系了失主李先生。这时的李先生正在和朋友侃侃而谈,并不知道其钱包已丢失。经过民警的提醒,李先生这才发现原本在裤兜里的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焦急的李先生如实回答了民警对钱包内部分细节的提问,听到李先生对答如流且信息准确,民警据此确定李先生就是该钱包的主人。
原来在当天早上,李先生驾车送朋友到市内某小区,在下车的时候钱包不小心遗落在轿车旁边了,李先生和朋友边走边聊进入了小区,直到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询问是否丢失钱包时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
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李先生当面清点了钱包内的现金、银行卡、某超市购物卡并称财物齐全。
在看了小纸条后,李先生说:“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能说出让我们把爱心传递下去,我感到十分的感动,我愿意做这个爱心传递的一份子,让我们把这份爱心永远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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