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潍坊新出台了两个地方性法规《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晓东介绍,《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这两件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中拟提请或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经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于2017年12月12日,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1月23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这两件法规的实施,将对改善潍坊大气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刘晓东主任介绍,在这两件法规的制定出台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2016年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提报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和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属各开发区人大工作室积极报送立法建议项目,并通过人大代表信息系统和潍坊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向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从2016年11月上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先后到4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15个市直部门开展了有关立法计划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在全面总结调研成果、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征集到的27件立法建议项目中筛选出20件,初步拟订了《潍坊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2017年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潍坊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经市委审查批准后印发实施。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被列为拟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
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曾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多渠道开展调研论证。在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付诸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前,都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在法规起草阶段,针对法规涉及的部门较多、职责不清、协调难度较大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多次召开协调会,依法协调解决部门间存在的争议,厘清各部门的职责,并及时调度有关部门加快法规草案的起草进度,确保了法规案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法工委多次组织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进行集中修改,提升了法规质量,确保了法规的顺利通过和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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