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15:46: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0月31日讯(记者 单姗)10月2日晚,潍坊男子张某与林某某相约喝酒,期间因琐事起争执,张某拿菜刀将林某某脸部砍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将张某控制。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7年10月2日18时30分左右,寒亭城西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寒亭区卉香路与运河街路口北侧田地里一废品收购点,有人被刀砍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满脸是鲜血,左脸部有鲜血不停地向外流出,而另一名男子一身酒气。经了解,受害人林某某从事废品收购工作,嫌疑人张某和林某某是朋友,当日晚张某到林某某废品收购点喝酒,酒后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互不相让,林某某拿厨房的菜刀背面朝张某的头上磕了两下,张某恼羞成怒,借着酒劲反手夺过菜刀,冲林某某面部砍了一刀,导致林某某脸部鲜血直流。
民警迅速将嫌疑人张某控制,同时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