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交警在超市前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2017-06-29 08:53:00    作者:陈怀禹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斑马线 机动车 佳乐家 奎文 交警大队
[提要]近期,市交警支队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大会战,其中不礼让斑马线也是重点整治对象。经过一个小时的整治,10余名驾驶员因机动车途经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行未减速避让,被罚款50元、记3分。

  近期,市交警支队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大会战,其中不礼让斑马线也是重点整治对象。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奎文交警大队在佳乐家新华店东侧车道,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进行集中整治。经过一个小时的整治,10余名驾驶员因不礼让斑马线被处罚。

  看见行人,加速打方向通过

  上午9时40分,几名行人沿斑马线由西向东通过新华路时,一辆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银色轿车并没有停车避让,从行人的一侧驶过斑马线。记者看到,该车和行人的距离非常近,稍有不慎极易酿成事故。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是一名女司机,年龄在40岁左右。当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时,驾驶员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告诉记者,由于急着到高新区办事,就忘记礼让行人了,平时开车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上午10时左右,民警发现,一位老人从斑马线沿新华路由西向东走,此时一辆皮卡车并没有避让,而是加速打方向从老人身旁通过,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驾驶员杨某表示,他准备到工地去送货,开车就着急一些。

  经过一个小时的整治,10余名驾驶员因机动车途经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行未减速避让,被罚款50元、记3分。

  来佳乐家新华店购物的赵先生说:“除非行人特别多,否则很少有车辆主动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只能从车缝当中穿行,很危险。”

  “有的时候,前面的车辆已经减速慢行,但后面的车会从前面旁边超过去,这样更容易给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危险。”家住高新区金丰名苑的孙先生说,行人和司机都需要养成良好的过斑马线习惯,根据不同的情况互相体谅礼让。

  早晚高峰时段极易发生

  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阳表示,他们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在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避让人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些驾驶员会找空隙加速从人流中通过,有时行人被挡在斑马线中间,非常危险。这种情况在早晚高峰时段极易发生,尤其是在车流较大的路段。”刘阳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刘阳说,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途经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行未减速避让的、机动车行驶至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遇到行人过马路未避让的,可罚款50元、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通行也有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也应该自觉礼让车辆。”刘阳对记者说,在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一些行人觉得机动车不会撞他们,经常闯红灯在车流中过马路。不仅机动车要做到避让行人,行人也要文明、守法出行。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