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布四月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信息

2017-05-11 10:00:00    作者: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2017年4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7起。其中,寿光市35起,滨海区30起,高密市29起,诸城市11起,安丘市6起,寒亭区5起,潍城区4起,青州市3起,昌乐县2起,坊子区、高新区各1起,共处罚款246.804万元。典型违法案件有:
  2017年4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7起。其中,寿光市35起,滨海区30起,高密市29起,诸城市11起,安丘市6起,寒亭区5起,潍城区4起,青州市3起,昌乐县2起,坊子区、高新区各1起,共处罚款246.804万元。典型违法案件有:
  高密市吉涛木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9.8万元罚款;临朐县吉隆源加油站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寒亭区潍坊金河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高压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9万元罚款;坊子区潍坊凯力橡胶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青州市正泰富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