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6-11-11 15:19: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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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6年以来,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纠治“四风”,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大众网11月11日讯(记者 张坤)2016年以来,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纠治“四风”,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潍坊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潍坊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单军,安排工作人员租赁超标车作为自己工作用车,多次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加油卡走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奎文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刘洪训,中秋节期间,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公务用车回老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谭德宝,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先后5次驾驶公务用车回老家、走亲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州市益都街道副科级干部李德,在分管安监工作期间,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未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同时,存在虚开发票并违规领取安监执法服装费用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邑市围子街道南姜村先后7次给本村党员、村干部、电工、清洁工等人员发放福利,共计花费村集体资金11687.5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姜亦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朐县东城街道高家店子村违反规定,先后两次给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人员发放福利,共计花费村集体资金10646元。同时,该村存在虚报冒领补偿款和搬迁款等其他问题。该村负责人贾乐周、村出纳高继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紧盯隐形变异,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肃问责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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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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