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4:43: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0月25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周显江)10月23日,诸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平日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起无牌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驾驶员被民警教育和处罚,车上乘客被分流,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以及时消除。
10月23日下午5时许,诸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平日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西侧,查获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经网上公告查询,此车系一辆三轮汽车,而且驾驶员王某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另外,车厢内坐着六个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随后,民警对农用三轮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民警的批评和教育下驾乘人员深刻的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下不为例,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给予王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王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违法行为,给予王某罚款五十元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给予王某罚款七百五十元的处罚。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机动车驾驶人要充分认识到这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广大群众也应该珍爱生命,远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