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861万元

2016-10-09 09:27:00    作者: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国家重点文物 文物保护单位 补助资金 资金管理
[提要]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我市争取到2016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4861万元,该项资金将用于坊子德日建筑群修缮、杞国故城遗址、诸城王尽美故居以及青州博物馆等四个项目的修缮和保护。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我市争取到2016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4861万元,该项资金将用于坊子德日建筑群修缮、杞国故城遗址、诸城王尽美故居以及青州博物馆等四个项目的修缮和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为了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我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中坊子德日建筑群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2016两年共获得修缮资金1.06亿元,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保障资金落实,我市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及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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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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