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 09:00: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6月23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发布《潍坊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6月22日至7月4日(周末除外),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自2016年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新区、保税区的由奎文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滨海区、经济区的由寒亭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峡山区的由坊子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潍坊市教育局认定。
2016年在潍坊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2012年及以前入学、毕业未超过3年(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且未认定过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参加2016年潍坊市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申请人须按照潍坊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于7月1日至7月5日(周末除外)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
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在潍坊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可于7月5日前(9:00-11:30,13:3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原件,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潍坊市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阳光大厦南邻)三楼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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