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3 08:54: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业主到物业处购电
本网3月24日以《冻破管道 业主公摊水费》为题,报道了豪德小商品城物业公司向豪德社区每户业主收取85元公摊水费的事。4月12日,业主们反映,物业捆绑收费,不交公摊水费,就不售电。
1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豪德社区5号居民楼前。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4月8日,他到物业处购电,被告知需先交85元公摊水费。“家里着急用电,我只能按照物业的要求交了公摊水费。”杨先生说。随后,他拿出了“豪德物业管理公司水费通知单”。记者看到,上月的水表读数为“227”,而本月读数为“228”。“我只用了一立方米水,却要承担25立方米水的公摊水费。”杨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记者来到6号楼2单元门前,在物业公司3月18日张贴的“住宅水费明细表”中看到,每户业主需交水费金额一栏中,都加上了85元的公摊水费。
“物业多年来一直收取公摊水费,但是这次太多了,所以没交,去物业处买电的时候被告知,不交公摊水费,就不卖电。”多位业主说,物业将公摊水费与电费捆绑收取,太不合理了。
当天,记者随业主们来到物业处,一位业主表示想买电,工作人员称需先交抽化粪池的费用20元,而且要先交公摊水费。
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家先卖50元钱的电,“但是这部分费用不可能一直欠着”。
随后,记者联系了潍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捆绑”收费不合理。“我们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我们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在物业主管部门有“行为档案”,经居委会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物业主管部门可在档案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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