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市民将背包落在公交车上 内有重要合同文件

2016-03-15 14:41:00    作者:单姗 袁冬亮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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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月14日下午,市民刘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黑色背包落在了座位上,里面装有现金和合同文件,好心市民捡到后交给了巡逻民警。高新特巡警大队的民警经过查找联系到了刘女士,并将背包完璧归赵。

  大众网3月15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袁冬亮)3月14日下午,市民刘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黑色背包落在了座位上,里面装有现金和合同文件,好心市民捡到后交给了巡逻民警。高新特巡警大队的民警经过查找联系到了刘女士,并将背包完璧归赵。

  3月14日16时左右,高新特巡警大队一分钟处置执勤点民警崔怀波在进行日常公交车盘查过程中,好心市民王先生将在公交车座位上捡到的黑色背包交予了民警。随即,民警崔怀波仔细检查了包内的物品,发现包内有现金若干及相关合同文件等物品,民警立即对包内物品进行拍照、登记。

  考虑到失主丢失背包心急且包内合同文件可能对失主关系重大,民警立即通过对包内物品信息仔细查找失主的联系方式,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与失主张女士取得了联系。后经与失主沟通了解,失主张女士因着急去医院照顾生病老人,离开公交车时因保管不当将背包丢失,现万分着急,正准备报警寻找。在得知背包被高新特巡警捡到后,张女士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因照顾老人无法赶到现场,但因事情紧急,便联系表叔崔先生在失主丢失背包2小时后,崔先生到达一分钟处置执勤点领取了该背包,民警对失主张女士、崔先生的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后,将背包内所有物品全部归还了崔先生,崔先生代表失主张女士对民警和好心市民王先生的拾金不昧和热心帮助的高尚情操,表示衷心的感谢。

  民警提醒: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一定要保管好自身物品,下车前要对自己的物品进行必要检查。如有市民捡到钱包等贵重物品,自己又找不到失主,请把它交给附近的警察蜀黍或者报警求助,民警会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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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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