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7 09:28: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潍坊文化遗产在保护与利用中“活起来”
2月14日,记者从潍坊市文物局获悉,2015年,我市文博事业全面开花,多项工作实现新突破。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获批31处,目前总数达到159处;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登录藏品突破48.8万件(套);全市24家博物馆运行良好。同时,“潍坊三代古国”、“潍坊与丝绸之路”、“近现代潍坊中西文化交流”等15个课题研究全部启动。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159处
2015年,我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突破,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获批31处,目前总数达到159处,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度,我市15个项目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7518万元,是2014年度的2倍还多,用于田野文物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目前已形成草案,并已按程序上报。从制度上有效保障了文物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物安全问题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定期对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同时实行部门联动,加大打击盗挖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先后联合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30多次,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为了探索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我市狠抓文物保护员制度建设,全年新增野外文物保护员500多人。同时,坊子德日建筑群“坊子竖坑”片区建筑保护维修、十笏园古建筑群维修一期和二期工程、青州云门山和驼山石窟安防工程等多项文物保护项目顺利完成。
同时,“乡村记忆工程”的开展有了成效。我市通过由县市区调查上报,市局现场复核的形式,按照省文物局时间进度要求,共上报乡村记忆点51处。2015年5月省文物局公布《关于公布第一批“乡村记忆”工程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潍坊市获批23处,总量位列全省第5位。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