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一包工头真有"能耐" 为偿债务竟一房两卖

2016-02-02 08:58: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某 卖房 包工头 定金 商品房
[提要]青州包工头王某为偿还债务,将开发商的一套顶账房变卖给两个客户并获利13.2万元。近日,青州市公安局弥河派出所将涉嫌诈骗罪的包工头王某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本想将房子卖给冯某,但收了冯某定金后,刘某也找到了他,购房款出得较高。

  青州包工头王某为偿还债务,将开发商的一套顶账房变卖给两个客户并获利13.2万元。近日,青州市公安局弥河派出所将涉嫌诈骗罪的包工头王某依法刑事拘留。

  冯某是青州市弥河镇人,想买套商品房作为商用,因价格问题,一直未能如愿。2013年夏天,冯某听说包工头王某出售镇里一套商品房,便赶忙与王某联系。经过协商,冯某向王某支付了13.2万元定金,剩余房款等办理房产登记后结清。然而,无论冯某怎么催促,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一拖就是两年多。当冯某要求王某退还定金时,王某最终向对方摊牌,称房子早已卖给他人,并答应尽快将定金退回,但却一直未履行承诺。1月26日,冯某到青州市公安局弥河派出所报了案。

  接警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并于1月29日将王某抓获归案。据王某交代,其于2013年完成工程项目后,该项目开发商将一套商品房处置权交由王某。因王某缺少流动资金又欠其他建筑工地债务,遂通过朋友散播其卖房的消息。王某本想将房子卖给冯某,但收了冯某定金后,刘某也找到了他,购房款出得较高。一个是全款,另外一个是定金,而且钱还少,为了多卖钱,王某并未履行与冯某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是高价出售给了刘某。王某违约,要承担违约金不说,收的冯某的定金也已用作他途,索性拖一天算一天。最终,因个人原因无法归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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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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