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交警公布8月份禁驾名单 5人被终身禁驾

2015-08-31 16:40: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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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记者从潍坊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8月份,全市共有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处以终身禁驾。

  大众网8月31日讯(记者 单姗)记者从潍坊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8月份,全市共有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处以终身禁驾。

  2015年8月份禁驾人员名单:

  潘经福,男,45岁,驾龄6年,准驾车型B2,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

  张伟,男,25岁,驾龄3年,准驾车型C1D,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王亮东,男,30岁,驾龄6年,准驾车型C1M,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张平,男,29岁,驾龄9年,准驾车型C1DM,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朱建民,男,48岁,驾龄13年,准驾车型A2,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据了解,驾驶员终身禁驾的原因包括三种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这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交警部门请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可以拨打潍坊交警支队电话0536-8533000进行举报。同时,也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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