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项目建设问题协商解决制度

2015-08-31 09:24:00    作者:张秋德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项目建设 问题和困难 我市 发改委 8月
[提要]为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打造良好发展环境,近日,我市出台项目建设问题协商解决制度,从问题收集、问题解决及督查落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问题分为县市区解决、市直部门解决、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解决四个类别,根据分类分别解决相关问题。

  为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打造良好发展环境,近日,我市出台项目建设问题协商解决制度,从问题收集、问题解决及督查落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立项目问题库。对市直部门、县市区、项目单位通过电话、963363投资服务热线及邮箱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市发改委及时收集,建立全市项目建设问题库。对问题分类解决。将问题分为县市区解决、市直部门解决、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解决四个类别,根据分类分别解决相关问题。对问题解决情况加强督查落实。每月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得力,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约谈;对约谈后工作仍未改进的,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对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职行为的,按程序依法问责。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