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两家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合格 被责令改正

2015-06-19 09:21:00    作者:张身率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责令改正 精密过滤输液器 医用橡胶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
[提要]6月18日,记者了解到,市食药监局日前对2015年第03期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两家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针对这两起情况,市食药监局于今年4月20日对两家涉事企业做出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处理措施。

  6月18日,记者了解到,市食药监局日前对2015年第03期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两家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经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生产日期:2013年10月30日)无菌项不合格;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潍坊市华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批号:20140324)滴斗与滴管不合格。

  针对这两起情况,市食药监局于今年4月20日对两家涉事企业做出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处理措施。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