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 09:05: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6月1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为期半年,一直持续到12月份。
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次大检查的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合理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公立医院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检查完毕后,相关部门将视情节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通过整改仍不能消除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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