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10:04: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伤者王某在事故现场接受交警询问。
5月25日上午8时许,滨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西海路顺鑫宾馆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一人重伤,肇事者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勘查、调查、走访,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伤者王某驾驶电动车沿西海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西海路顺鑫宾馆门口处时,与一辆沿西海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事故,肇事电动车随后逃离现场。
因事故发生在早晨8时许,路上行人较少,没有目击证人,伤者王某也没有看清肇事车辆任何特征。民警又调取了附近路段和路口的监控录像,由于设备故障等原因,仅能查明肇事者为一名男子,但肇事者长相及衣着、电动车号牌、电动车颜色、车辆损毁部位等均无法查实。
侦破工作陷入困境,民警决定另辟蹊径,以肇事者沿线留下的轨迹作为突破口,以“影”寻人。在确定侦查方向后,专案组安排三名警力,通过监控系统在案发周边五公里寻找肇事者路过的轨迹。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名身穿黑色带白条上衣的男子。
经过多方排查,确定肇事者为滨海区大家洼街道29岁的袁某。6月2日上午,民警将其抓获。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