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10:0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6月6日晚上,在奎文区北宫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南1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将行人撞倒,伤者因伤势严重,第二天中午医治无效死亡。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不但无证,所驾驶的摩托车无牌,而且还是醉酒驾驶。6月9日,记者从奎文交警部门获悉,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6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奎文区北宫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南1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该中队民警李树强和同事马上赶赴现场勘查。
“一辆摩托车倒在潍州路的东侧,受损不太严重,附近地面上还有一道划痕,摩托车驾驶员满嘴酒气站在一旁。”李树强说,经了解,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因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马上将其控制,并带回中队进行抽血化验。
“现场勘查结束后,我又走访了几名围观群众,但他们都称没有看清事发时的经过。”李树强说,随后,他又来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伤者是一名男子,今年47岁,因为受伤严重在急救室抢救。第二天中午,该男子因医治无效死亡。
经过询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今年27岁,老家临朐,在寒亭区一家造纸厂上班。6月6日晚上,张某在单位宿舍喝了3两52度的白酒,他听说城区潍州路上的烧烤比较好吃,当晚8时左右,骑着摩托车来到潍州路上的一家烧烤店,又喝了3瓶多啤酒。酒足饭饱后,张某骑着摩托车沿潍州路由南向北行驶。
据张某称,他当时并没有看到行人,发生事故以后,摩托车倒地,他也倒了下来,才知道撞了人。李树强说,张某不但无驾驶证,摩托车没牌,并且酒精检测的结果显示,事发时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9日,记者从奎文交警部门获悉,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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