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 08:49: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全市集中整顿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5月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本次清理整顿范围为全市所有未办理幼儿园办园登记注册手续的无证幼儿园,以及年检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
在清理时,对已经具备办园条件正在筹设中的幼儿园,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园舍建筑、办园规模、安全设施等主要指标基本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后,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办园条件不达标、安保设施不到位、保教质量无保障的幼儿园,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和教师;对无证幼儿园数量集中、正规幼儿园学位严重不足的片区,按照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优先安排建设公办幼儿园,尽快满足当地幼儿入园需求。
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需悬挂全市统一标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和查处长效机制。
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5月上旬至5月20日)。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摸底排查(5月2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对所辖社区、行政村进行拉网式排查,设立县、镇两级公开举报电话,摸清底数,并按照附件要求登记汇总无证幼儿园有关信息,确保各自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无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为分类治理(6月11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排查出的无证幼儿园情况,按照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逐园研究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同时,加强调度,确保清理整顿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时圆满完成。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10月1日至10月31日)。分类治理结束后,各县市区要按照清理整顿工作目标组织逐一验收。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制度,确保各自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无漏查、漏报,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
完不成将追责
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据了解,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成立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综治、教育、公安、卫计、住建、民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小组,抓紧组织实施。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把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得分的重要依据。
对于在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中不够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园重大恶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不能按时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县市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要将《无证幼儿园情况统计表》及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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