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8 14:4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3月28日讯(记者 本网记者)2013年7月,潍坊市民董女士在市区阳光100城市广场购买了一套近100㎡的商品房,去年年底在办房产证时,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与住建局测量面积相差十个多平米。开发商表示,房屋缺少的面积可以按照当时购房价格退还,但这让董女士和其他业主无法接受。
贷款买了100㎡商品房
2013年7月初,潍坊市民董女士来到位于市区胜利街上的阳光100城市广场看房,董女士觉得这片住宅区位置比较好,开发商信得过,房子的质量应该可以保证,于是很快就决定在2号楼买一套面积为99.83㎡的两室两厅的商品房。董女士告诉记者,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带她看了已经建成的毛坯房后,她感觉这个户型的房屋面积比她预想的要小很多,不像是100平米的房子。“我提出这个疑问后,接待他的工作人员告诉我,99.83㎡只是初步预算的面积,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是要大一些,房子到时候可以找人量,等房产证下来了,开发商会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多退少补’。”董女士说,“当时觉得这栋楼是高层,又是两梯六户,公摊面积可能就是大,加上公摊面积这套房子离100㎡也不会差距很多,就决定在这里买房了。” 看房后不久,董女士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交了17余万元的首付款,贷款36万元购买了自己看中的这套商品房。2013年10月,在办理了交房手续后,董女士便着手开始装修新房。
办房产证发现房子少10㎡
去年12月份,董女士在业主QQ群中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心里很高心,但另外一个消息却让她的心情一落千丈。“群里办了房产证的业主告诉我,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只有89.20㎡,比合同约定少了十多个平米。少这么大面积,让我们这些买这个户型的业主接受不了。”董女士介绍,这栋楼共28层,每层有两户都存在与她同样的情况。为此,董女士和其他业主找到开发商问其缘由。“开发商给我们的答复是,房屋面积的实际大小他们也是在住建局测量完面积之后才知道的。关于缺少的面积,他们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多退少补’。”董女士对记者说,“我们也没想到实际测量面积会与合同上相差这么大。当时我买的是现房,开发商应该对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心中有数的。”通过打听,董女士了解到,最近和她买同样户型的业主,面积是按照90㎡算的。记者在董女士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合同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规定:“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 其第1种处理方式是:“双方自行约定,每平米价格保持不变,该商品房总价款按住建局确权登记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并于确权登记面积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商品房价款结清。”但是,合同中并没有其他的处理方式。
开放商表示原价退还房款
业主不满对于开发商决定按照当时购房价格进行退款的答复,很多与董女士一样购买2号楼这一户型的业主表示不满。董女士与其他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协调此事,开发商的回复都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业主有什么别的要求可以走司法程序。董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多收了这么多房款,现在却以这样的说法糊弄业主,很多业主都想要退房,有的业主装修到一半就不打算再装修了。 “我办下房产证来才知道少了这么多!10平米相当于一间卧室的大小,对于我家人来说根本住不过来。”另外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她在2012年贷款买的这套房子,这几年一直在还银行贷款,“开放商使用了我这几万元钱好几年,现在只按照购房原价返还,这太不合理了。” 为此,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联系到了阳光100城市广场一位管理房产证资料的张姓工作人员,他表示,关于房子的面积差异,开放商会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退还房价,如果业主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律师:开发商若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获得三倍赔偿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开发商有义务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业主。 王建华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交付给业主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差距较大,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把多余款项退还给业主。另外,如果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明知将来房屋的确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较大差异,但仍以合同面积收取购房费用,开发商就存在欺诈嫌疑。按照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开发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业主可获得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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