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区违规收费、私占停车位等现象又见抬头

2014-10-29 10:04:00    作者:邓永杰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停车位 后所街 收取停车费 丁新凤 我市
[提要]我市的文明城市迎测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均按照测评标准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对此,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表示,将与李家街社区联合对沿街店铺进行劝说,同时会采取没收私占停车位物品的方式,治理私占停车位现象。

四平路与后所街交叉口以西,私占公共停车位的方式五花八门。

  我市的文明城市迎测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均按照测评标准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前期,潍坊市交警支队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公共停车位被占、乱收费现象进行了专项治理,占用公共停车位、违规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10月27日上午,记者对整治效果回访,发现违规收费、私占停车位等现象又见抬头。

  东风东街潍州路口

  公共停车位收费

  27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的公共停车位,一名妇女指挥记者将车停好,随后便开口收取停车费,3个小时5元钱。记者索要发票,该妇女给了记者三张两元的发票,其中一张盖着“四平路停车场”的公章,还有一张发票的公章上是“丁新凤”和一串数字,另外一张发票公章不清晰。

  在附近执勤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此处是公共停车位,不允许收取停车费。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一名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联系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依法处理。

  后所街四平路口 200米路两侧私占车位严重

  27日上午,记者在奎文区东关街道李家街社区后所街看到,长约200米的道路两侧,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十分严重,占位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放着反光锥,有的横放着电动车、空啤酒瓶、货架、大石头、木头架等。

  记者注意到,后所街两侧停放着多辆汽车,其中一辆停放在盲道上的车被交警贴了罚单。不少车主表示,“明明有公共停车位,却被占用了,我们没地方停,只能停在路边。”

  对此,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表示,将与李家街社区联合对沿街店铺进行劝说,同时会采取没收私占停车位物品的方式,治理私占停车位现象。

  ◎相关新闻

  多部门齐汇报 深入推进创城

  潍坊新闻网10月29日讯 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10月下旬,市创城办工作领导小组第四督导组对城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创城工作进行了督导。10月28日上午,市直有关单位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就创城工作做了汇报。

  督导组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为标准和依据,结合市直部门实际职责,采取“听、看、议、馈”的方式对照督导,推进创城工作。会议期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编委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对创城工作做了详细汇报,并就创城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

  同时,会议提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形势严峻,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加强认识和领导,突出责任;进一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群众路线。(记者 邓永杰)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