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10:45: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报道,潍坊范先生购买的索尼电视屡坏屡修,范先生希望能够换机,但是,按照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整机一年,主要部件3年,范先生购买的电视机已经超出了整机一年的退货条件。范先生跟索尼方面沟通了一个多月,迟迟没有达成一致。
记者也多次联系索尼厂家400客服,对方一直回应“正在落实。”对此,范先生气愤地表示,“一个多月过去了,光说处理,也不见有任何进展。”
终于,4日下午,事情出现转机。潍坊范先生告诉记者,“索尼一位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原价退款,让我今天下午就去退钱。这个处理意见很是出乎意料!”
5日,记者联系了索尼山东售后服务乔女士,她首次正面回应了这个问题。乔女士表示,“这是我们做出的一个特殊处理,因为范先生所购电视机的确不符合换机条件,我们是希望在不违反国家和公司政策的前提下,尽量为消费者争取权益,希望消费者能感受到我们的用心。”
对于这个处理意见,范先生表示满意。范先生说,“如果索尼一开始拿出诚意来,我或许就能接受了。但是慢慢地累积这么长时间,我很生气,本来能接受的事情,我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索尼厂家及早做出回应,让消费者感受到厂家的诚恳态度,对事情解决或许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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