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浩博购房卡
胡学奎接受浩博颁奖 网络图片
大众网潍坊10月24日讯(记者 于明效 实习记者 刘萍萍)23日,安徽合肥老人胡学奎致电大众网,称于2012年参加潍坊浩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案名征集获第一名,同时中得2万元购房代金卡一张。当时浩博承诺,如果本人不买房,可随时转让购房卡给购房户,但事后浩博出尔反尔,随意变更购房卡使用规则。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让胡学奎质疑潍坊浩博房地产诚信缺失。
2012年11月份,胡学奎因在网上参与潍坊浩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案名征集活动,以“浩博时代广场”获得案名征集第一名金钻奖,中奖金及2万元购房代金卡。称浩博当时承诺如果本人不买房,可随时转让购房卡给其他购房户使用。
“因为我们家是安徽的,不可能在潍坊买房子,所以今年我们就在网上推销这张购房卡。有购房业主看到后联系我们想买,我们也都谈好转让意向,但浩博售楼处却说此卡今年新规定有使用限制,只限沿街商铺使用,购其他房型不给使用,导致转让失败。”胡学奎的女婿贺先生告诉记者。
“购房卡上并未标明任何使用限制,与浩博发放时候的承诺也严重不符。售楼处的人让我们找开发商,说最终解释权开发商说了算,但是找到开发商以后,他们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贺先生称。
贺先生称因迟迟未能解决,便发短信至浩博李姓董事长。李姓董事长回复:“我会给你处理好的。”10月16日,胡学奎的女儿又给李姓董事长打电话,告知他们将于17日到山东,问是否可以将购房卡折换成现金。董事长在电话中告知“可以”。
“原本以为事情很简单,我们到达以后连宾馆都没找便去了浩博,谁知董事长又否认自己说的话,一个公司的老总这样出尔反尔,浩博的信誉还怎么让人相信呢?”胡学奎女儿给记者播放了与浩博李姓董事长的通话录音。
贺先生称此后李姓董事长便不再露面,事情全由浩博一位韩姓总监处理。韩姓总监起初提出处理方案,由他将购房卡收下,再转给其他客户,一个月内将17000元现金汇入胡学奎账户中。
胡学奎一家商量后同意该方案,但次日事情又有变故,韩姓总监将已经打好的条子又从胡学奎手中抢回,说“现在这个方案也不行了”。随后李姓董事长短信告知胡学奎,让他们事情自己解决。直至现在,仍未有任何结果。
2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跟随胡学奎及其女婿贺先生来到国安大厦10楼的潍坊浩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采访。韩姓总监称一切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董事长说了也不算”。
韩称按照规章制度购房卡不能转让给他人。“卡上写的很明白,他个人买房我立马给他兑现,不会有任何问题。”记者问购房卡不能转让的依据是什么?韩称购房卡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公司所有,“购房卡谁中奖谁用”。
记者一行在浩博等待一个小时左右,韩姓总监最终答复,购房卡只能买房子使用,至于转让之事,“他们必须先书面申请,我们要找一下我们律师,看看可不可以”。听到这样的结果,胡学奎很激动,“这就是董事长说的给我们处理?什么处理也没有啊!董事长说话都出尔反尔,你们公司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大众网记者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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