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家王炳照《爱子雕塑像》惹官司 雕塑十年后真假莫辩

2013-08-02 10:59:00    作者:单姗 张霖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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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8月2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张霖)由著名雕塑家王炳照雕刻的《爱子雕塑像》被钟某借去参加展出后多年无人索要,十年后原所有人王炳昆老人追要时却对雕塑的真假产生了质疑。双方各持己见,老人无奈之下到青州法院诉讼要求钟某返还原物。

  电话录音显争执

  “俺那个是雕塑的,他是个雕塑家啊。”

  “那个是石膏不差,光雕刻了表面啊。那个是实心的石膏啊,你看你给了俺什么石膏。”

  “你看你这一说,我就是专业了。石膏,什么叫除皱呢。”

  “你这么说不要紧,咱拿着东西去鉴定。”

  “你这么说,咱就去找哪个哪个(鉴定)。”

  “那个东西不在钱多少。俺爷爷今年九十多岁了,叫俺过来取。那不是他的(东西),人家会跟他要啊。”

  以上为2012年9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在青州市某古玩店里钟某等三人争执过程中的一段录音,对话的焦点是雕塑的真伪。而这个雕塑就是中国著名雕塑家王炳照早年创作的《爱子雕塑像》。

  王炳照(1913.4—1987),别名王丙召,山东益都人(现山东省青州市),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擅长雕塑。1935年至1938年,在苏州美术专科学校学习绘画,后于1941年自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1951年,随同徐悲鸿大师参加第一届全国英雄模范代表大会。历任中央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副教授,作品有《红军战士》、《马克思胸像》、《林业工人》、《朝鲜妇女》、《帝后礼佛图》浮雕拓片,雕刻人民英雄纪念碑《金田起义》浮雕(画稿为李宗津作),协助刘开渠大师创作成都市《孙中山先生》铜像。1986年10月,王炳照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他后期很多作品和原稿都被长春美院保管或流散他地,现存作品已经很少见。

  雕塑保存经坎坷

  《爱子雕塑像》是王炳照为纪念自己1969年因车祸去世的爱子而雕刻的塑像。王炳照在纪念碑工程即将竣工时刻,被打成“右派分子”。1961年,王炳照被调往关外的吉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对王炳照所犯“错误”进行复查、甄别,作出“从轻处理”决定,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允许回到雕塑教学岗位上。

  但在1964年厄运再次降到他头上,在“文化大革命”中,他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被逼迫“请罪”,接受“造反派”的“大批判”,甚至锒铛入狱。1969年秋,他被停发工资,押回山东省青州市老家“反省”,窘迫的困境使其后妻与之离婚并弃他而去。然而更无情打击是他活泼可爱的年幼的爱子王晓林,因调皮贪玩不幸被车祸夺去生命。王炳照在悲痛之中雕刻了一尊塑像,用来回念自己的爱子。

  接连的打击使王炳照患上了震颤性麻痹症等多种疾病,生活状态十分凄苦。幸亏,父老乡亲们不畏政治风浪,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王炳照的前妻更是贤良忠厚,不念旧怨回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然而,王炳照对自己早逝的爱子依旧无法忘怀,在这期间一个远房子侄进入了他的视线。这个小孩年龄与爱子相仿,而且喜爱画画,更不因他是“右派大坏蛋”就躲着他,也没有因为他疾病缠身而厌恶他,不但经常来找他玩,还让他指点绘画,于是王炳照把自己对爱子的感情全部倾注到了这个子侄身上。

  为了塑造他的美术基础,提升临摹技巧,在找不到合适物品的情况下,王炳照将自己雕刻的《爱子雕塑像》借给了这个子侄临摹以作学习使用。1978年底,中央美术学院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决定精神,撤销了压在王炳照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为他恢复名誉,并派人接他回北京治病疗养。临行之前,王炳照将包含他思念的《爱子雕塑像》留了下来,由他的兄弟王炳昆老人保管。

  真假莫辨终定论

  2003年7月,钟某与他人筹办一届雕塑展,于是找到了王炳昆老人,从他手中借走了《爱子雕塑像》。2003年9月,“纪念王炳照先生诞辰九十周年艺术展”顺利举行,并展出了《爱子雕塑像》。半个月的展出结束后,雕塑像并未被钟某送还,而是带回了家里。这雕塑一放就是5年,2008年才有人向钟某追要雕塑像,双方就如何返还雕塑产生分歧。然而直到2012年,双方也没能就如何返还雕塑达成一致,自此双方因为互相的争执和不信任,对雕塑像的真伪也产生了争议。

  2012年7月,双方找到青州市文物局对雕塑像进行了鉴定,因为条件所限仅能粗略判断雕塑成型时间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鉴定结果并未能给双方的争议做一个结论。2013年3月26日,现年89岁的王炳昆老人起诉钟某,要求依法返还《爱子雕塑像》并赔偿精神损害慰抚金1000元,随案提交的证据中就有最开始的那段录音。

  因为雕塑年代久远,且又长期搁置、真假莫辩,青州法院立案庭接收案件证据材料好,立刻开展诉前调查,对钟某进行调查谈话,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并将诉前调查笔录转交民庭作为审理案件的材料。本案的承办法官赵立波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与双方当时人多次了解情况,并组织调解。在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向的情况下,赵法官依据已经了解的雕塑本身情况和雕塑技艺问题,与法院技术室人员确定了通过鉴定年代来鉴别是否仿制的初步方案。

  2013年5月9日,本案在青州法院公开审理。在对《爱子雕塑像》进行半小时的辨认后,经过子女们的劝解,王炳昆老人收取了钟某返还的《爱子雕塑像》,并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经青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原告以收到原物为由提请撤诉,符合诉讼法至规定,准予原告撤诉。至此,这真假莫辩的雕塑像才算有了定论。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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