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2 10:35:00 作者:曾辉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6月22日讯 据潍坊晚报消息,6月21日,奎文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3年该院诉讼诚信体系运转的相关数据,通报了今年20起典型失信案例,对该院管辖内的一批“老赖”进行了曝光。这些“老赖”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有的转移财产,有的避往外地,还有的互相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对于这些“老赖”,奎文区人民法院表示将联合相关联动单位对他们的信用信息进行通报,这些信用信息将会成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金融贷款、资质认定以及公务人员考核等工作中的参考依据,督促他们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被通报的公司和个人在金融贷款、项目招投标和一些荣誉称号的评定上受到实在的影响,这些压力使得今年“老赖”数量明显下降。
类型一
转移财产躲执行 有钱却总是哭穷
在奎文区人民法院公布的20起案例中,转移、隐匿财产是被执行人常用的手段之一。这些明明有车有房的被执行人往往是通过各种名义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汽车、存款等财产转移到亲戚、朋友的名下,平常生活照旧,在执行员上门执行时,他们却总是哭穷。
家住奎文区文化路金都花园的陈磊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奎文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他支付张某借款10万元以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磊不但不如实申报财产,还将他名下车牌号为鲁GWF009和鲁GM7055的两辆汽车藏匿。
昌邑市都昌街道南褚村的褚国成、褚晓亮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货款25260元以及逾期利息。但两人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褚晓亮更是将他2012年年底购买的一辆新车藏匿。
被执行人江苏省盐城市一剑印染有限公司驻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定代表人施聪妹。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货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执行员多次赴江苏盐城执行,施聪妹避而不见。执行员向当地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查封其所有的四辆货车时,对方将四辆货车藏匿。
家住潍坊市高新区金马路金华苑小区的聂军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判支付给对方201064.4元。为了逃避执行,他在案件审理期间就将名下的三套房产转让给他人,并将名下存款转移。执行员上门执行时,聂军采取不开门、指使其父母阻挠执行员等手段规避执行。
类型二
闻听催债声,跑到外地想躲清静
除了转移财产,抱着“惹不起我躲得起”想法到外地躲避执行的老赖也不在少数。
丁玉信住潍城区于河街道庙埠村,他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支付给对方当事人医疗费等共计48067.2元。判决生效后,他以本人在外地且无力支付为由逃避执行。
家住寒亭区镜湖小区的于龙兹因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判支付给对方赔偿款319397元。他同样以本人在外地且无力支付为由逃避执行。
家住奎文区南屯小区的宋汝学分别因劳务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两次被诉至奎文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他分别应当支付给对方劳务费7777元和欠款125400元。执行过程中,宋汝学转移名下财产并多次转移居住地点躲避执行,最后以本人在外地且无力支付为由逃避执行。
以本人在外地为由逃避执行的还有奎文区爱丽舍小区的夏方亮、奎文区潍州路街道汽车站南巷3号的王同胜、日照市莒县桑园乡桑庄村陈修存和陈修好等人。
类型三
一案多个被执行人,彼此打太极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多个是最让法官头疼的情况。这种案子的被执行人往往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承担责任。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人。
被执行人许诸权,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凹镇九仙村人,现住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河北张庄村;被执行人苗春田,寿光市洛城街道复兴村村民;被执行人山东佛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驻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39号,法定代表人蔺燕滨。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许诸权、苗春田、山东佛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被执行人许诸权应赔偿申请执行人446499.27元,被执行人苗春田、山东佛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这三方都应当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他们却互相推诿拒绝配合执行。
被执行人谭克,住奎文区南乐道街60号;被执行人徐天真,住奎文区四平路苇湾小区66号;被执行人潍坊瑞太纺织制衣有限公司驻奎文区南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谭克;被执行人殷良刚,住奎文区鸢飞路349号。申请执行人桑某与被执行人谭克、徐天真、潍坊瑞太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殷良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被执行人谭克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徐天真、潍坊瑞太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殷良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在该案执行过程中,三名被执行人却并不配合。谭克被司法拘留15天后仍然拒不履行,徐天真和殷良刚则躲避执行员逃避执行。三人相互推诿,都希望由他人承担协议中商定的给付责任。
类型四
我行我素不到庭 甚至以自杀相胁
上述三种“老赖”逃避执行时都会找一些理由搪塞法官,但有一些“老赖”则是我行我素,连搪塞的理由都没给。
被执行人潍坊至尊肥牛餐饮有限公司驻奎文区东风东街以北虞河路西侧,法定代表人王丽敏。申请执行人杜某与被执行人潍坊至尊肥牛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由奎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收入等共计20400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潍坊至尊肥牛餐饮有限公司不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法律义务,不按规定期限如实申报财产,经多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调查,该公司经营正常,但拒绝履行裁决。
被执行人李风云,住奎文区苇湾小区19号楼2-102室。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风云侵占财产纠纷一案,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执行人李风云从奎文区苇湾小区19号楼2-102室房屋中搬出,并赔偿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风云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李风云不但不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法律义务,经多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拒不迁出所侵占房屋,甚至以自杀、上访等方式威胁执行人员抗拒执行。
据了解,对于坚持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奎文区人民法院和联动单位将共同采取制裁措施。
本报见习记者 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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