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潍坊科技新闻奖评选办法

2013-04-07 09:4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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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潍坊科技新闻奖是由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潍坊报业集团共同组织评选的常设新闻奖,是我市科技类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是检阅我市科技新闻宣传工作业绩的重要举措。

  一、评选宗旨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检阅我市科技新闻宣传工作成果,加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发挥优秀科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科技宣传不断提高质量,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科技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经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2012年度内首次刊播的科技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含专访、侧记、巡礼、见闻、特写、调查报告等)、评论(含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述评等)、系列报道等均可推荐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作品奖:公开发表的优秀科技新闻稿件、视听作品等。包括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科技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我市科技事业的重大进展和成就、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

  2.科普宣传奖:公开发表的宣传科普工作方面的优秀稿件。包括宣传报道各地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做法,科普活动以及开展科普工作的理论探讨性文章。

  3.优秀栏目奖:科技及科普宣传方面的优秀专题栏目。

  (二)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客观、理性、准确、适度,坚持改进创新、贴近受众,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社会效果好。

  2.宣传党和政府对科技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在营造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3.宣传我市科技事业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宣传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科技发展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向公众介绍科研最新发现、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4.宣传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广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努力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5.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

  四、设奖数额

  潍坊科技新闻奖设奖总数约70件(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适当增加或减少),其中优秀作品奖50件,科普宣传奖15件,优秀栏目奖5件。

  优秀作品奖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25件。

  科普宣传奖中,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7件。

  优秀栏目奖中,名专栏1件,优秀专栏4件。

  五、评选组织和程序

  设立2012年度潍坊科技新闻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潍坊报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组织市内外新闻界、科技界和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优秀科技新闻初评、复评工作。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科技新闻奖评选领导小组,由科协牵头,联系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及有关新闻单位,确保优秀作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报送。各县市区申报2012年度科技新闻奖,须经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科协及新闻单位筛选,由科协集中报送。市级以上媒体参评作品,经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

  (二)受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作品。

  (三)评审。利用大众网投票平台(tp.dzwww.com)进行网络投票,融合手机短信、网络、电话等时下最流行、最方便的投票评选方式,发挥社会及群众的力量评选优秀作品。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4/5方可评选。评委将分为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参考网络投票的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淘汰筛选参评作品,评选出各评选项目一、二、三等候选作品。评委会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公示。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大众网、潍坊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期限内对有关情况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科技新闻奖评选。

  六、考核办法

  (一)潍坊科技新闻奖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潍坊报业集团向获奖作品作者、编辑(只限一人)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只颁发作者证书,不再颁发编辑证书。

  (二)如发现参评或获奖作品有伪造、修改、剽窃等违规行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并收回获奖证书。

  七、作品报送要求

  (一)优秀作品奖及科普宣传奖的申报

  参评作品分为报刊类、广播电视网络类优秀作品及科普宣传类作品。为加强科普宣传,各地、各媒体申报作品中科普宣传类作品不能少于20%。

  每件参评作品报送10套材料,每套材料由1份《2012年度山东科技新闻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表》(因需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科技新闻奖评选,申报表与省一致)和一份文字作品组成,注意分清标明参评作品类别。广播作品每件附一套CD光盘,电视作品每件附一套DVD光盘,CD、DVD光盘须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网络作品要求将作品网页刻录成光盘或优盘。

  10套材料中,1套为原件(报纸类须提供作品整张版面),其他为A4纸复印件。

  (二)优秀栏目奖的申报

  每个参评栏目报送10套材料。每套材料由2012年3月、6月、9月各一期代表作文字稿和《2012年度山东科技新闻奖优秀栏目奖申报表》组成。广播栏目须将报送内容制作成1套CD,电视栏目制作成1套DVD。

  (三)其他要求

  1.对重视评选、组织协调得力,报送数量达到规定数量以上,获奖作品比例高、获奖等次高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2.各县市区科协、市级以上媒体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时,需报参评作品的电子版(网络投票时使用),并按评选项目分别填写一份《2012年度潍坊科技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作品目录请用EXCEL表发送至wfszb@126.com 邮箱。所有参评作品原件待评选结束后统一清退。

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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