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 09:25:00 作者:张焜 张敏洁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短短半年时间,山东潍坊奎文区男子吴某在一色情网上发帖百余次,上传淫秽图片925张,点击量11万余次(本报2012年11月1日C12报道)。28日,记者从奎文法院了解到,该男子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因认罪态度较好被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2012年1月,吴某在网吧上网时发现某淫秽论坛,在该论坛发现大量图片及视频,在该论坛提升积分,提高权限,需要往论坛上传淫秽视频种子,但是单纯传种子的话论坛管理者就以内容不符为由删帖或者不给加积分。
为保证传上的视频种子是淫秽内容,论坛管理者要求传视频种子的同时要传上视频的截图,为了使论坛管理者相信传上的视频种子是淫秽内容的,吴某就在上传种子的同时上传了大量淫秽内容的图片。到同年7月,吴某共在该论坛发帖大约100多次,发布淫秽图片共900余张,经鉴定,上述图片内容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均属于淫秽物品。至案发,其发布的淫秽图片共被点击118139次。
法院认为,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焜 张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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