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职教师寒假禁止有偿家教 家长可投诉

2013-01-25 09:30:00    作者:宋昊阳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寒假 教师师德 家教 教师资格 在职教师
[提要]据悉,凡出现师德投诉并查实由市教育局责令“整改”的,取消学校和校长本学期内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的资格。县市区、学校在本级和上级的评先树优、职称评审中要严格执行师德非优秀者不得推荐、不得参评的规定。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 宋昊阳 通讯员 赵涛)24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潍坊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通知》,教师在寒假期间若有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行为的,家长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791010进行投诉。

  潍坊市教育局人员介绍,临近中小学生寒假,不少家长又开始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有的孩子寒假中报两三个辅导班都是正常现象。为维护潍坊市广大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广大教师坚决执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规定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切实维护教师形象。尤其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自觉履行师德承诺,坚决不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坚决不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不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不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市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791010,组织力量随时受理投诉。

  据悉,凡出现师德投诉并查实由市教育局责令“整改”的,取消学校和校长本学期内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的资格。凡出现师德投诉并查实受到市教育局“通报”处理的,取消学校和校长本学年内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的资格,且本年度校长职级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年度发生三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师德投诉,经查实并被市教育局“通报”的学校,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免去校长职务。本学期师德零投诉学校优秀等次比例在原定比例基础上提高10%。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县市区、学校在本级和上级的评先树优、职称评审中要严格执行师德非优秀者不得推荐、不得参评的规定。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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