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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热心的哥举报肇事逃逸驾驶人获奖5000元

2012-09-13 08:30: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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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9月13日讯(记者 单姗)9月4日凌晨,在奎文区樱前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倒,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目睹了这起事故,随即追上肇事车辆,将肇事司机送到了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9月12日下午3时,王师傅来到了奎文交警大队,领取了交警部门颁发的5000元人民币奖励。

  9月4日凌晨6点多,王女士骑自行车去上班,当行驶至新华路与樱前街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被一辆径直驶来的白色轿车撞倒,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出租车司机王师傅恰巧看到了这一幕,随即驾车追赶肇事车辆。在追赶途中王师傅报了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车随即赶往现场,将伤者送进了医院。

  可能是肇事司机发现了在后面追赶的王师傅,在行驶至宝通街时,肇事车辆突然在一个小岔口转了弯,令肇事司机没有想到的是,他拐进来的这条路竟是个死胡同。被王师傅堵住后,肇事司机只得下车。“被你撞的那个女的伤得挺严重,你不该这么跑了,应该敢于担当责任。”王师傅劝说道。经过这么一说,肇事司机配合的上了王师傅的车,王师傅立即把他送到了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从事故发生到王师傅把肇事者送到我们队上,仅用了10分钟时间。”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办案民警说,“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后,我们打算先赶往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但我们还没出发就再次接到电话称,一名出租车司机很快就会将肇事者送到队上。”

  经鉴定,在肇事司机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9.3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9月5日,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徐某予以刑事拘留。

  按照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的《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举报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并为破获案件提供有效线索的,破获致人死亡或重伤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20000元。经潍坊市交警支队审批,奖励热心的哥王师傅现金奖励5000元。

  9月12日,王师傅来到奎文交警大队领取了奖金。“没想到交警部门会有这个奖励给我,我相信每个人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像我一样。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这么做的,不是为了奖励,而是想要每一位驾驶员都担当起责任。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既然发生了我们就要面对,及时把受害者送往医院,以免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王师傅说。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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