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新闻

潍坊阳光国旅官网用国旗做广告 回应称爱国

2012-09-05 16:01:00    作者:徐浩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潍坊阳光国旅官网用国旗做广告

  大众网潍坊9月5日讯(记者 徐浩)国旗岂能用来做广告?5日,有网友王先生向大众网反映其在浏览潍坊阳光国际旅行社官方网站时无意间发现其网站首页竟然在使用国旗做广告。王先生对此很是反感。王先生称阳光国际旅行社官方网站上用国旗炒作,做广告的行为在道德上已经“破产”。阳光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则称用国旗做广告已3年有余,并表示用国旗做广告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9月5日,王先生在浏览一家名为潍坊阳光国际旅行社的官方网站时发现其首页竟用国旗作广告,“国旗都能用来做广告,这种炒作的行为表明这家旅行社在道德上已经破产”。王先生称,这几天他一直在浏览潍坊各家旅行社的官方网站,要从网上选择一家合适的旅行社,准备十一期间外出游玩。在无意中发现阳光国际旅行社网站首页竟然将国旗用做宣传的噱头。

  在登录网址为www.369uuu.com的阳光国际旅行社官方网站时,记者看到在该网站首页,鲜艳的五星红旗上几个醒目的白色大字“赤裸裸”的印在五角星的下方格外刺眼,“消费就是爱国,旅游才算好生活”。宣传标语如是写道。而在国旗的右下角记者看到一块名为“阳光国旅”的logo印在白色大字下方。“消费就是爱国,广告都印在国旗上了能是爱国吗?”。王先生表示对于这种低级的炒作很是反感。

  为此,记者致电阳光国际旅行社,旅行社一王姓工作人员对于网友所反映的情况答复为这是旅行社爱国的表现。“我们2008年就将国旗作为背景放在网站上进行广告宣传,这是一种爱国的表现”。王姓工作人员说。

  记者向潍坊仁达法律服务所陈洪杰律师进行了咨询。陈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中明确指出,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中亦有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沈广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