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妇幼保健院一新生儿不明原因死亡
院方称给家属3万元为贫困救助
昌邑妇幼保健院一新生儿不明原因死亡
大众网潍坊9月5日讯(记者 于明效 沈晓茜)“8月24日凌晨1点降生的男婴,25日检查身体一切正常,洗澡后却长睡不醒。到26日突然出现脸色发青等状况进急救室,后转至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昌邑网友致电大众网热线(0536-8797878)反映上述情况。经记者采访了解到,死亡男婴因未作尸检,死亡原因不明;院方称给家属3万元并不是补偿,而是“贫困救助”。
9月3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当事人昌邑市卜庄镇前王村的王先生。王先生称孩子于8月24日凌晨1点左右出生,非常健康。“25日上午小孩正在睡觉,护士说要给孩子洗澡要我们签字,签完字后护士把孩子抱进洗澡室。这时孩子还未醒,护士就拿水喷他,孩子呛了一下,醒了。”
王先生称孩子洗完澡后一直睡到中午1点多,家人担心孩子没吃东西,便问医生是否可以叫醒喂奶。“经医生同意后我回病房想叫醒孩子,但是一直未醒,不过呼吸很正常,脸色很好。护士检查后说各项反应都很正常,她便拿奶瓶来给孩子喂奶,孩子嘴巴动弹,但奶全部溢了出来,并不往下咽。”
王先生称一个小时以后孩子还是如此,家人很着急,便找来主治医生。医生到达后还是按照护士的步骤,给孩子弹弹脚心,用手拍打孩子后背等。做一些常规检查后,医生称 “没事”便离去,但孩子依旧没有叫醒。
“到26日早晨五点多,孩子大便后脸色开始发青,主治医生把孩子送进手术室。半小时后医生从手术室出来说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孩子不行了,需要转到潍坊的医院抢救。”王先生称他们26号上午9点半到达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期间婴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27日中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28日,孩子去世后的第二天,王先生一家到昌邑市妇幼保健院讨说法,院长接待他们并称院领导正在商议此事,六天后再回复他结果。后经协商,9月2日与昌邑市妇幼保健院达成协议,医院以贫困救助的名义赔偿给他们3万元钱。
9月4日,记者赶到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就此事进行采访。一韩姓院长承认确有此事,但因孩子未做尸检,“死亡原因不明”。
韩院长称家属不同意做尸检,所以孩子死亡原因尚不明确,院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在“人道主义”的基础上给予家属3万元“贫困救助”,不存在赔偿问题,无任何依据。他同时向记者出示了同家属签署的一份“协议”,协议上标明“家属不再追究院方责任”。
昌邑市妇幼保健院表示,如果以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将会“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9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重症监护室。工作人员称该婴儿于8月26日上午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一直是脑供氧不足,处于昏迷状态。27日在救治无效情况下,家人同意放弃治疗,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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