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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泰恒国际大酒店遭窃 酒店:先调查再答复

2012-08-26 08:58:00    作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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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窗框上被钉上了钉子,卞女士称是出事后钉上的。

卞女士的朋友指着窗外放空调外机的平台,怀疑小偷经此进入房间。

  潍坊新闻网8月26日讯 8月25日,家住南京的卞女士打来电话称,近日她来潍坊参加一个活动,8月19日在潍坊泰恒国际大酒店入住时,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卞女士认为酒店应负一定责任,而酒店方面称,会配合警方调查,待确定责任后,会给卞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律师认为,卞女士入住酒店即与其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对卞女士财物的失窃应负一定责任。

  房客

  怀疑小偷是从窗而入

  25日,记者来到位于潍城区福寿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以南的潍坊泰恒国际大酒店,见到了卞女士。“我是来潍坊参加一个活动的,8月18日晚入住该酒店1102房间,19日晚又被调到了1030房间。”卞女士说,19日晚她正好有一个活动,晚上10时许就出门了,当时由于走得比较急,房卡落在了房间里。第二天上午7时许,她返回酒店时,便找服务员开门,进入房间后就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她便报了警。在现场,卞女士还给记者看了她当时入住酒店的收据。

  卞女士告诉记者,丢失的笔记本电脑价格大约1万元钱,她怀疑小偷是通过酒店外面放空调外机的平台进入到她的房间的,而且当时自己房间的窗户并没有上锁。

  2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也试了一下,发现从电梯口旁边的窗户,通过放空调外机的平台,确实很容易就可以进到卞女士当天入住的1030房间。记者还在窗框上看到了一个钉子,用来防止窗户完全打开。“当时并没有这个钉子,这应该是后来才钉上的。”卞女士说,由于1030房间外面的监控摄像头有一个盲区,因此根本看不到到底是谁进到了她的房间。

  提起丢笔记本电脑,卞女士仍然心有余悸,她说,幸亏自己当时并没有在房间内睡觉,否则可能会更危险。卞女士表示,入住酒店时她已经和酒店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因此对于笔记本电脑的丢失,酒店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但是目前酒店并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

  酒店

  先配合调查再给答复

  25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联系到了潍坊泰恒国际大酒店的于经理。她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了解了此事,这种情况在他们酒店还是第一次出现,因此他们也想尽快抓到这个小偷。毕竟酒店也是受害方,事情既然已经出了,他们会配合公安机关积极调查。但是现在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处理当中,还没有下结论,因此只有等公安机关调查完毕确定责任后,才能给卞女士答复。

  对于酒店内的监控盲区,于经理表示会协调物业完善监控设施。她还表示,酒店前台的醒目位置放有“贵重物品需放到前台”的提示,卞女士出门的时候,完全可以把电脑放到前台。对于此事,只要公安机关调查完毕确定责任后,他们一定会给卞女士一个满意答复。在酒店前台,记者确实看到了提示牌,提醒入住客人在前台寄放贵重物品。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认为,卞女士入住酒店即与其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应当对卞女士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卞女士的电脑在其房间内丢失,应当由盗窃者负主要责任,但是该酒店在安全保障方面也有一定的过错,例如监控设施监控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促成了小偷进入房间的可能,因此,酒店对于卞女士财物的失窃也有一定责任,但并不是主要责任,建议酒店和卞女士协商解决。(文/图 记者 侯江宏 王路欣)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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