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新闻

车驾管业务已全市范围实现通办 您可就近办理

2012-08-21 09:46:00    作者:辛成凤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诸城的车可以在高密办理相关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吗?答案是可以。近日,记者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台政策,授权每个县级车管所办理潍坊市所有行政区划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广大市民可以就近办理机动车或驾驶证业务,省去了不少奔波之苦。

  打破行政区划办业务

  近日,市车辆管理所出台政策,授权每个县级车管所办理潍坊市所有行政区划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整个潍坊市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实现通办,市民办理机动车业务也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督导科科长王向东介绍,自2012年3月26日交警部门启用全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来,因为受到系统设置的限制,市车辆管理所只能授权县级车管所办理本行政区划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造成了驾驶证业务无法按照就近选择车管所办理。

  “全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启用以后,原有的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证管理系统、交通事故处理系统、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交警队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系统等六个系统统一合并到了这个平台里面,而其中的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证管理系统是属于我们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王向东对记者说,“在这几个系统没有合并之前,我们的驾驶证业务已经实现了按照就近原则选择车管所办理的管理模式。举个例子,你户口是诸城的,在潍坊上学,然后在潍坊考取的驾驶证,毕业后你返回诸城,你的驾驶证审证等相关业务在市车管所可以办理,在诸城市车管所同样可以办理。”

  “但是这六个系统统一合并到全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因为受到了系统设置的限制,市车管所只能授权县级车管部门办理本行政区划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原有的驾驶证业务也将无法再按照就近选择车管所办理的原模式进行办理,给市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王向东解释说。

  就近选择省去奔波苦

  记者采访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市车辆管理所向市交警支队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授权每个县级车管所办理潍坊市所有行政区划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现在不仅是原有的驾驶证业务,还有机动车业务,市民都可以按照就近选择车管所办理的原则来办理业务,省去了很多奔波之苦。”王向东说。

  “还是以诸城车为例,现在诸城车的驾驶证、机动车业务,不仅在诸城车管所可以办理,在奎文、潍城的车管所同样可以办理,在高密的车管所也可以办理,车主离哪儿最近,就可以选择去哪儿的车管所进行办理车驾管业务。”王向东介绍说。

  “再举个例子,我家住在诸城的某个镇,车也是在诸城挂牌登记的,但是我家住的离高密比诸城要近,那我就可以选择到高密去办理我的机动车业务。”王向东进一步向记者解释说。

  “这样一来,市民再办理车驾管业务,就要比以前方便的多了,不仅省去了奔波,也节省了时间。”王向东说。

  信息录入要非常规范

  记者还从市车辆管理所业务督导科了解到,此次拓宽授权业务的范围,主要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市车管所委托的汽车(除进口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以外)注册登记、补换领号牌(行驶证)、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和汽车类驾驶证补证、换证、年度体检、审验、注销驾驶证等业务。

  “这一举措出台之后,对于信息的录入有非常规范的要求。跨辖区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在受理业务时,机动车业务录入的“住所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必须与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外地暂住人口)住所地址所属行政区划一致;驾驶证业务录入的“住所地址行政区划”必须与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一致。”王向东告诉记者。

  “另外,对于这一举措,我们实行自愿、就近的原则,原则上按照车主或驾驶人身份证住所辖区管理办理车驾管业务。严禁为增加规费收入,违规办理跨辖区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对于跨辖区业务异常的,市车管所将予以通报。发现违规办理业务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授权其它辖区业务。”王向东对记者说。(记者 辛成凤 实习生 赵春晖)

王亮家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