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潍坊8月17日讯(本网记者)家住潍坊市高新区的王先生昨天给记者打来电话称,7月29日他在高新区亿丰时代广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上定金的当天晚上,便得知这套房子已经有主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刚买了房被告知房屋早有主人,一房多卖?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自己在上班途中经常能看到亿丰时代广场的招商广告,考虑到这个地方周围都没有超市,自己就想在这里买套房子开超市。7月29日,经过王先生与家人仔细考虑,选择了亿丰时代广场三期2层367商铺,房屋面积为33.93平方米,房款273000元。王先生当场缴纳了173199元的定金,剩余尾款通过贷款按揭付清。
7月29日晚上,王先生与家人高兴地回到家,可一个电话就把他们一家人的兴奋劲儿给浇灭了。打电话的是负责给王先生办理业务的销售员范小姐,她希望王先生能再选一套别的房子购买。“这定金都交了,为什么突然要求我换一套呢?”王先生心里泛起了嘀咕,于是便问范小姐原因,范小姐说:“这个房子先前已经有主人了。”
“明明早已卖了的房子,怎么能再出手卖给别人呢。”王先生带着疑问多次找到销售员范小姐,对方称自己已经因为这件事被公司辞退了。于是王先生又找到了亿丰时代广场的销售经理肖先生,对方始终没能给王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销售商:工作失误而非一房多卖
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卖给他房子的销售员范小姐,范小姐承认发生这样的事的确是他们工作的失误。范小姐告诉记者,王先生在7月29日下午来看的房,并且当场就把房屋定金都交上了。范小姐晚上下班回家后,接到了公司经理的电话,称公司在核对房屋销售情况时,发现王先生刚刚购买的那套房子早已经卖给了别人,于是范小姐马上给王先生打了电话。
“每销售一套房子,我们都会在房屋的销售平面图上面贴上销扣。王先生买房的时候,我们正在搞团购,前来看房买房的人特别多,当时王先生选的这套房子销扣没来得及贴,才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这的确是我们工作失误造成的,并不是故意这样做,因为我们自己工作失误给王先生造成的麻烦,我也搞到很抱歉。
当记者问到这件事亿丰时代广场怎么处理时,范小姐说:“现在我已经被公司辞退,具体以后怎么处理我也不知道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亿丰时代广场的肖经理,肖经理说:“这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并不存在一房多卖的问题。现在我们也在积极地与王先生协商这件事,商量给王先生换一套面积大一点的商铺,并且进行一定补偿。”
律师:如果开发商一房两卖,需返还双倍购房款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双方既已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该开发商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导致合同双方不能履行,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当然,合同中并未规定出现“一房两卖”后,开发商应承担哪些责任,所以应按照一般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已付房款的双倍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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