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4 16:06:00 作者:新 宇 来源:北方新报 我要评论
《北京青年报》消息 近日,有媒体爆出如上海申花俱乐部2日不交足坛反腐100万元罚款,中国足协将对申花进一步追罚。不过经记者核实了解,此说法不准确。中国足协1日已向申花俱乐部发出“最后通牒”,必须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金,否则协会将按照罚则对其加重追罚,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扣分甚至取消注册资格。
按照个别媒体的说法,足协已明确规定,如果申花2日不缴罚款,中国足协会在原有罚款基础上,作出进一步追加处罚。但是实际情况却非如此。据了解,中国足协此前对纪律处罚规定有关罚款缴纳期限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罚款须在处罚结果出台后15天内缴纳,往年协会从受罚俱乐部年终分红中扣除罚金的办法也被废止。在3月中旬首次口头催促未果之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上周就申花迟迟不交违纪罚金一事进行了磋商,并决定向其发出“最后通牒”。本周一,纪律委员会向申花正式发去了这份通知,通知大致意思是,中国足协2月18日就对申花俱乐部作出了罚款100万元的处罚决定,《中国足协纪律准则与处罚办法》第17条规定,申花俱乐部应在处罚结果出台后15天内缴纳罚金,但申花迟迟不交罚款,因此要求申花在收到这一通知后5天内,必须交款,逾期不交,将受到进一步追罚。
由于通知1日下午才传至申花俱乐部,因此根据计算,申花最晚也要在清明短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4月7日缴纳罚款。根据上述“第17条”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俱乐部将面临罚款、扣分甚至取消注册资格的追罚。(新 宇)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