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体育

华西都市报:"杨之队"核心利益是什么?

2012-09-27 14:51:00    作者:文乘武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孙杨 杨之队 核心利益 收益 在役
[提要]游泳中心不会同意孙杨建立单独的经纪团队。依照“翔之队”的模式,可以预见,游泳中心将从孙杨身上获取不菲的收益。据称,正是上述有关鼓舞人心的数据,深深打动了游泳中心,于是,将孙杨“全面承包”,成为中心的主导思想。

  游泳中心不会同意孙杨建立单独的经纪团队。但“将比照刘翔的‘翔之队’,为孙杨打造保障团队。”昨日,国家游泳中心的上述表态,使得孙杨的前景再次引起外界关注。因为上述表态,意味着一切与孙杨有关的商业合作,均必须与游泳中心取得认可。而这既是“翔之队”核心利益,也将是“杨之队”的核心利益。依照“翔之队”的模式,可以预见,游泳中心将从孙杨身上获取不菲的收益。

  孙杨一举成名,体育总局圈内人士、中体产业竞赛集团、中体明星体育的一位专业人士预测:预计会有超过200家企业期盼与孙杨签约。与之相对应,前中国游泳队总教练陈运鹏认为,孙杨还有很大的潜力,至少可以保证两届奥运会近10年左右的竞技优势。而美国权威游泳杂志《游泳世界》则预测,孙杨明年的代言收入极有可能突破2000万美元(约1.14亿人民币)。虽然这距刘翔巅峰时期的一年1.6亿元身价尚有差距,但若孙杨在未来十年内能一直保持好成绩,那么他的商业价值必将超越刘翔。

  据称,正是上述有关鼓舞人心的数据,深深打动了游泳中心,于是,将孙杨“全面承包”,成为中心的主导思想。有关人士透露:早在2011年,游泳中心就未雨绸缪,下发了一个管理办法,根据这份《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因此,在役运动员必须经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方可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在役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接收并进行分配。”

  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权威消息披露,游泳中心获得的分层比例,但主流说法是:赞助费用(或广告)的1/3归中心所有。如果按照1.14亿为标准测算,中心在孙杨身上,一年的“收益”至少超过3000多万。

  华西都市报记者文乘武

王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