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382人被司法拘留

2017-08-31 17:10:00    作者:单文玲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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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7年8月31日下午3时,寿光市召开依法惩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寿光市各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进展情况。寿光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黄海艇主持会议,寿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平作出通报,寿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汉庆出席发布会。

  大众网8月31日讯(记者 单文玲)2017年8月31日下午3时,寿光市召开依法惩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寿光市各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进展情况。寿光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黄海艇主持会议,寿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平作出通报,寿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汉庆出席发布会。

  2014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17年4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规范和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吴振平在通报中表示,一年来,寿光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寿光市法院先后对妨碍执行的382名违法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寿光市公安局先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立案侦查20案21人,11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3人被纳入网上追逃,7人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中,被告人李汉堂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杨清友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王红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继良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陈莲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付学锋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杨清国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对于其他已经刑事立案的拒执等犯罪案件,寿光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正在加紧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之中。目前,寿光市法院正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会战”活动,下一步,寿光市法院将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分工协作,形成“快立、快捕、快审、快结”机制,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常态化、高压化,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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