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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行动取缔黑窝点黑作坊保食品安全

2013-01-17 09:08: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黑窝点 食品生产加工 规模化养殖场 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
[提要]山东省人民政府今日(1月16日)下发《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提出本年度以六大专项行动加快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每市至少1个县(市、区)、每县(市、区)至少1个乡镇(街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今日(1月16日)下发《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提出本年度以六大专项行动加快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畜禽养殖大县、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从40%提高到50%以上;认证水产品产量占养殖总产量的比率提高到50%以上,建立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00个,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行为,规范食品市场,严惩违法犯罪。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省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小餐饮整规工作意见,强化对小餐饮的监管和综合整治,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对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继续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加快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计划,济南、青岛、潍坊、泰安4个试点城市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新建设5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创建行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市至少1个县(市、区)、每县(市、区)至少1个乡镇(街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都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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