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分配程序出台 九类个体可优先
2012-12-25 09:12:00 作者:刘文忠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提要]6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患者、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军残、归侨侨眷和已参加预登记等9类个体申请者可优先配租。今年济南市纳入分配试点的公租房共17个项目6110套(间),分布在天桥、长清、高新、章丘、济阳、平阴、商河等县(市)区。
6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患者、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军残、归侨侨眷和已参加预登记等9类个体申请者可优先配租。
今年济南市纳入分配试点的公租房共17个项目6110套(间),分布在天桥、长清、高新、章丘、济阳、平阴、商河等县(市)区。这些房源既有企业自建的,也有政府集中建设或收购改造的。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房源信息将在2013年1月7日前公布。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今天发布《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以下简称分配程序),对申请政府兴建的公租房所需资料、申请、审核以及配租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其中,9类以个体名义申请的家庭或个人,可获得优先配租资格。
申请 实行定向申请
根据我市公租房申请分配相关政策,申请公租房,需要领取并填写相应的表格。其中,通过单位申请的家庭或个人,需要领取并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以个体名义申请的家庭或个人,需要领取并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单位申报表和申请审核表,可从户籍或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按照分配程序的规定,政府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实行定向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定向申请,就是根据已公布的房源项目定向摇号分配,申请人只能申请政府已公布的某一处房源,而不能同时申请多个项目的公租房,参加多个项目的摇号。
审核“三审两公示”
记者注意到,按照分配程序,申请公租房将实行“三审两公示”。
单位统一申请的,由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内部对合格材料进行公示;个体申请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并分别在户籍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公示。初审时限均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公示单位盖章确认。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经初审并公示的申请材料后,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出具书面凭证,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受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初审合格材料后,应在25个工作日内,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比对全市房产信息档案、承租公有住房信息档案、其他住房保障信息档案、43平方米拆迁保障信息档案等,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应先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接到复核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分配 分单位和个体两种方式
分配程序规定,政府兴建的公租房分配方式包括单位分配和摇号分配两种。其中:
单位分配是指,由单位统一申请的房源在分配时,按照“房源相对集中,预登记优先”的原则,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确定单位选房顺序。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房源相对集中,就是摇到选房号的企业,要以整栋整单元相对集中的方式来选房,而不能随意挑选房子。
摇号分配主要是指个体申请公租房的分配方式。根据规定,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或个人,采取电脑摇号排序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患者、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军残、归侨侨眷和已参加预登记等9类申请者,将获得优先摇号的权利。摇号结果同样要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公示5天,然后按照相应程序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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