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出台办法:廉租房租金不足财政解决

2012-12-25 08:48: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办法 廉租住房 租金收入 物业服务费 收支两条线
[提要]为有效促进政府租赁住房后续管理维护问题的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规范政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的省份。

  为有效促进政府租赁住房后续管理维护问题的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规范政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的省份。

  对于政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办法》规定,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有关管理办法,必须实行预决算管理,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减免、缓缴、少收租金。

  对租金收入的使用,《办法》也做了详细规定,将廉租住房形成的租金收入与公共租赁住房形成的租金收入分别管理,划定了详细用途,不可混用。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及非住宅的维护管理等支出,如支付环境治理、绿化、卫生等物业服务费用和公用水电费,必要的日常管理经费开支等。但由于廉租住房的租金水平很低,往往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因此,《办法》明确规定,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解决。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及非住宅必要的修缮、养护和对其环境的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物业服务费和公用水电费,以及必要的日常管理经费开支。在偿还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期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不能满足管理和维护开支的差额部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

  据了解,财政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各地租金收支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纳入省对下工作考核范围。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租金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都镇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